释义 |
一、是不是聚众淫乱活动? 多人混合发生性行为,可以界定为淫乱行为。但多人淫乱并不等于聚众淫乱活动,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区别就在于看他(她)的行为是否具有纠集性、聚众性,主观上是不是想扰乱社会秩序。 二、犯罪构成要件是,看他(她)是不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并不是淫乱行为的纠集者,只是作为参与者参与了一两次,那么从刑事上说,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但要受到治安处罚。 《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