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一个省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家超过一年的,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在家的一方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的现住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方式通知进行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起诉离婚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的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的民共和国领的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的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法院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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