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离婚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1)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2)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破裂而分居; (3)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年,但经调解没有和好可能的。 一、分居满两年会视为感情破裂吗 分居满两年一般不会视为感情破裂,感情破裂是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有什么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有: 1、分居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谐,而不是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两地分居,住房问题导致夫妻不能同居; 2、分居强调夫妻双方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经调解仍有和解的可能,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两年,都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要条件。若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不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三、分开生活和分居生活有哪些不同 离婚分居和日常的分开居住本质区别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分居两年是法院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依据。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第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第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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