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不合格员工调岗、辞退 |
释义 | 如何对不合格员工调岗、辞退1、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处理应注意的问题及程序 (1)、对不合格员工处理的关键是如何认定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种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好明确的工作任务,或者明确该岗位的工作量,并在劳动者无法完成时,以证人、劳动者书面确认等方式予以确认。 (2)、对劳动者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应制作相应的《培训记录表》、《调岗确认表》让员工签名确认,表上应注明是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内容。 (3)、如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打算辞退员工的,应先通知工会,并在听取工会意见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员工本人和工会。本人不同意签收通知的,应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单位内公示,并将通知寄往员工的法定住所。 (4)、对员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一、公司辞退员工未提前30天需要补偿吗 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并不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必须要支付补偿金,像是在职工已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下或者被判刑了,诸如此类员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的,公司根本就没有必要提前30天通知,反之,假如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提前30天通知了也得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