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变更股东后能单方面辞退职工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解除权。 该条款隐含两层意思: 一是必须存在“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该客观情况通常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如自然条件变化、企业迁移、被兼并等情形导致原劳动合同履行条件不再存在。 二是用人单位在行使合同解除权前应先本着使劳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只有在协商变更不成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 而用人单位依此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根据法律规定,投资方的变化只是公司组织形式的变化,其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公司股东的变化并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也并非公司可以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合法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