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此外,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继承权的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法律分析 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 2、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中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所以,在法定继承上,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 二、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方面,非婚生子女都有权利作为继承人。此外,法定继承人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和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也可以享有继承权。在继承问题上,法律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和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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