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可以办个体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至于是否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在当地找个出租房屋问一下也可以找房屋管理部门(房管局)咨询一下,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 一、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屋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怎么处罚 出租房屋不到派出所备案的处罚如下:1、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2、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三、施工队办理营业执照有什么要求 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行政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1、如果所涉及的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到相关办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须办理有关行政许可证。 3、持以上证件和个人身份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5、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到银行开立帐户,并办理其他需要办理的证件和手续。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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