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房要查看以下文件: 1、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2、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3、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