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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工伤,公司迟迟不给钱怎么办?
释义
    本文讲述了职工在受到工伤后如何维权。首先,职工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需在30天内申请,而职工或其近亲属作为申请人需在1年内申请。若企业否认工伤认定,则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双方能够协商,则可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仍然不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争议,如何解决?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工伤职工的生活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争议和纠纷。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相应的解决途径。
    首先,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或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伤残情况不属于工伤,则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异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审核后,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用人单位或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或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不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争议可以通过上述法律途径解决。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在面对职工因工伤受到损害时,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给予赔偿。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应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则需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可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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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