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女方不抚养子女的话,可以由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子女的义务,虐待子女或者继续让子女与其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由不利影响的,另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应当予以支持。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离婚而被消除的,父母双方无论抚养权在哪一方,都应当保护好孩子的健康成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