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义务? |
释义 | 保管人在保管合同中有以下义务:1、给付保管凭证;2、妥善保管保管物,不得转交第三方;3、不得转保管,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4、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保管物。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有以下义务: 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交易习惯另有规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并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得转保管的义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4、不得使用的义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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