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其中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
释义 |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离婚,另一方坚决要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分居一年多,提出离婚可以吗 分居一年多,提出离婚是可以的。我国是婚姻自由原则,一般来说结婚和离婚都不受限制,特殊情况是女性若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性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可以协议离婚。而分居一年多并不特殊,所以分居一年多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办理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女方带孩子月子期间能离婚吗 月子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关离婚诉讼中的两项特别规定是什么 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别规定具体如下: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般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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