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提出债权请求的诉讼时效抗辩时,有些债权请求是不支持的,如支付存款、兑付国债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也不受到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当事人可以提出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于以下四种情况,人民法院不支持:第一种是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请求权;第二种是兑付国债、金融债券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的请求权;第三种是基于投资关系的出资请求权;第四种是其他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于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一种是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第二种是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第三种是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 第四种是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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