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公证受托人可以收款吗 |
释义 | 可以的,卖方的受托人凭公证委托书代替原卖方到银行配合签字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 1、受托人是否独立收款,如果公证书上有“代为收款”事项的,则受托人有权代收贷款部份,如无此事项,则只能原卖方收取贷款; 2、一些银行在实践中由于无法查询到公证书的真伪,而贷款收款事项又很重要,所以有些一银行不接受售房委托公证书。 一、委托合同只用盖公章就可以了吗 一份合同的成立是在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其中一样即可成立,自成立时即生效。 签订双方签订: 1、如果合同强调必须有加盖卖方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才能确认代理行为有效,或者签订合同是委托代理人,其后也没有授权,那么合同无效。 2、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没有违法条款,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双方愿意接受合同条款约束的话,合同就有效,这种有效也是得到双方追认。但如果一方认为自己没有签字,没有委托他人签字,提出异议,通常这种合同当然无效。 3、即便是没有委托书,但是合同签署是以卖方作为签订方,盖的卖方单位的公章,已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为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委托人不能到公证处怎么办 不可以的,因为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 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 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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