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免除的特点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是免费的,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