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后如何进行赔偿? |
释义 |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后怎样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后怎样赔偿?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停止享受工伤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而且对于工伤事故中的职工来讲,如果在伤情稳定以后劳动能力仍然受到影响,员工不能先索赔,应该先做工伤鉴定,等确定了伤残等级以后才能准确计算赔偿标准,没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不能享受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关内容:职业病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哪些民事赔偿? 一、职业病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哪些民事赔偿? 职业病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等民事赔偿。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或者是发生职业病的话,一定要及时的通过用人单位然后进行工伤的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当然了,如果是想要进一步的认定伤残赔偿金,还需要经过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不构成伤残就不需要赔偿。 工伤认定两年后怎样争取赔偿 司法实践中针对超过法定申请期限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丧失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意见: 一、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直接驳回起诉; 二、直接认定工伤,由用人单位以工伤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三、参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由用人单位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规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可先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果用人单位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住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事项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实践中,家庭保姆、钟点工、家庭教师等个人雇佣劳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纠纷,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未经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从事生产经营,不具有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所雇请的劳动者与之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即劳务关系,劳动者在受雇期间受伤,雇主应承担民事责任。 劳动关系赔偿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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