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释义 | 首先,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公民才有权提起。职工所在工会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会组织可以职工名义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当工伤职工本人因住院治疗、死亡而不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其家属或工会组织可代为提出。 一、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法具体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或职工等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职工就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了。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如下: 1、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二、工伤认定过期该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过期处理方法: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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