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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释义
    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没签合同被辞退的赔偿为支付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年限支付补偿金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享受劳动报酬等八项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投诉、调解、劳动仲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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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