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有违法违规行为。(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一,就当时的具体诊治情况,实施该行为属正当合理,即没有其它诊疗办法或者相比之下该行为最为符合患者的健康目的;第二,该危险行为得经患者方同意,但在情况紧急取得患者方同意明显不利于患者健康利益的除外,如患者昏迷急需采取紧急措施等;第三,行为过程中尽谨慎注意义务,避免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即使行为正当合理,且经患者方同意,也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损害均属合法,如果损害是由于医生未尽谨慎注意义务而发生,并非不可避免,则该医疗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指积极地实施了违反义务的行为,如做阑尾切除术却误伤了卵巢组织;不作为指应当实施某种诊治行为因未实施而致人损害,如输血前未化验患者血型致患者因血管内凝血而死亡。 医疗损害赔偿有哪些构成要件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有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为: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3.医疗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第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第三,患者有实质性的损害后果;第四,患者的实质性后果与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损害发生的场所必须是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而且是在医务人员进行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这里所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而“医务人员”则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医疗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且这些人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我们这里没有强调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便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事实上侵害了患者合法的民事权益,只要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只要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即可。(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若是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能力应当能够预见和预防损害的发生,由于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或故意,没有预见或是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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