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哪些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的分割,但也会考虑贡献度等因素;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给自己子女,并且房子只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一、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且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不进行分割,归一方所有;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怎样,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是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则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子,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离婚时归登记一方所有;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的补偿,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无论如何还款离婚时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时房屋应当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处理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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