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用条款要放在合同内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通用条款要放在合同内。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写明双方和标的物基本信息;标的物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标的物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第一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四百七十条 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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