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过期过久都可以办理续期,居住证逾期年限是按补签之日起来计算的。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在过期未签注期间无法律效力。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在我国相关的公民居住证过期的,相关的车辆抵押需要进行解除办理。相关的当事人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相关的居住证原件。相关的公民也可以进行居住证的续签办理,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