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吗 |
释义 |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届满后六个月。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连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指债务人对同一债务承担全部支付责任。 法律分析 有期限。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 该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限应当是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之日。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 “民事责任”的一种。 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拓展延伸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在《民法典》中的规定及适用范围》 根据《民法典》,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规定,个人在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时,承担与债务人同等的责任,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该规定适用于个人向债权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形式的债务保证。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在时间上通常没有明确的期限,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能规定特定的期限。此外,该规定适用于个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但也受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约束。因此,在进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时,应仔细了解《民法典》中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范围。 结语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是根据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而定,若没有明确约定,则保证期限应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之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是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旨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在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时,需承担与债务人同等的责任,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在实施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