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公安局消防大队贴封条了怎么办? 找管片民警,做好所有消防隐患的工作。可以等待解封。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以上就是对被公安局消防大队贴封条了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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