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城区最少是否再设区?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未来几年内在现有市辖区的数量上进一步增加市辖区,可能性极小,原因有以下几点: 1、在江苏13市中,除省会南京是副省级城市外,其余12市均为普通地级市,在江苏省各地级市中,目前拥有5个市辖区已经是“天花板”,就连经济最好的的苏州目前也是保持在5座市辖区,即使著名的苏州工业园区在目前也不属于5区之一,仍然是一座功能区。 无锡、常州、徐州也是各自拥有5个市辖区;除了宿迁有2座市辖区外,剩下各市均保持3座市辖区。 2、盐城市上一次大规模的区划调整是在2015年对大丰的撤市设区,2区变3区至今仅过了6年多,间隔时间相对不长,如在10年内完成2次新增市辖区的行动,对普通地级市而言机会不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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