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兵役证必须本人去办理的,带好相关的证件,不能代办理的。 办理流程如下: 去拿兵役登记证只需带身份证。 1、初次进行兵役登记,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就行。 2、在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3、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男兵、女兵)。 4、兵役登记工作在各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人武部组织实施,乡(镇、街、场)人民武装部具体承办本地区兵役登记工作。兵役登记站设在乡(镇、街、场)人民武装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