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因公司原因员工不能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