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没参与公司经营要负责任吗 也是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大多为民事责任多一点。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意思就是: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 股东出资之后是享有一部分的权利或是义务,因此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但并不会完全承担所有的公司责任,大家可以区分清楚。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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