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只是不计入办案期限,但是不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羁押期限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限制要身自由,并进行关押的时间长度规定。办案期限则是司法机关承办案件所能否使用的时间长度规定,也就是办案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案。不管是否委托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实际羁押的,实际羁押的时间最后都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