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结婚登记可以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一般都是在男方户籍地领取结婚证。结婚以后女方户口也可以迁移到男方户口处。 一、离婚要在结婚登记地去办吗? 离婚不是一定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离婚手续可以在男女任意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男女双方是在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的结婚手续,离婚时,两个人就可以去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二、老公离婚后户口老婆不迁出请问女方可以再婚吗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 三、男方和孩子户口迁入女方条件 男方和孩子户口迁入女方条件如下:首先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到女方户籍管理处申请户口迁入;然后女方到户口管理处申请迁入,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迁入的原因、从何处迁到何处、时间和本人签名;最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处办理户口迁出。男方落户之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