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约定的地点不清楚,怎么办? |
释义 | 如今的交易,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往往都会通过签订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不过有时候也会出现合同的内容不明确,比如,合同约定的地点、质量、价格不明确等等,导致合同的履行出现障碍的情况,在约定不清楚的情况下,当事人通常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事实上,是有具体的规定。 首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约定不明又不能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确定或者是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合同的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签订合同是没有约定履行费用的,通常是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如果是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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