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哺乳期一般是1年时间,哺乳期通常是指女性生产之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 一、哺乳期能提前下班吗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不同于提前下班,如何使用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具体怎么使用,既可以协商选择将哺乳时间一分为二,每次半小时喂孩子一次;也可以选择晚一个小时上班或者提前一个小时回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使用一个小时哺乳时间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二、国家规定产妇奶水几个小时够了 根据国家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每班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两次授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授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三、女职工哺乳期应当获得何种保护 女职工应当获得的优待措施有: 1、哺乳未满一年的女职工需从事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劳动; 2、不得延长哺乳期女性的工作时间,也不得要求夜间劳动; 3、哺乳期女职工应当在每一班劳动时间内拥有两次的哺乳时间,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且时长应达到30分钟; 4、每次哺乳事件所造成的交通花费应当记为劳动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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