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保险缴费期限是否会因为不同工作性质有所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缴费期限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并无具体区别,而是根据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险费缴纳期限应当按月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期限为每个月的十五日至二十五日。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处以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责令其缴纳,同时处以罚款。职工侵犯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费率、缴费基数和缴费期限,由国务院负责制定并公布。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规定。 综上,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并不因不同工作性质而有所区别,而是应根据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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