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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后工资结算时间限制是多久?
释义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离职证明并结清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得扣减或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可向劳动局申诉。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工资。根据法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扣克或拖欠。
    法律分析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后工资结算是否存在法定时间限制?
    离职后工资结算存在法定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雇主应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15日内结算员工离职所应得的工资。这意味着雇主必须在员工离职后的15日内支付所有工资、加班费、奖金、年假工资等。如果雇主未能按时结算工资,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追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资结算时间限制可能会因国家、地区以及具体劳动合同的条款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离职前与雇主明确工资结算时间,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离职后工资结算存在法定时间限制,雇主应在员工离职后的15日内支付全部工资。如遇未按时结算,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追偿。建议离职前与雇主明确结算时间,并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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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3: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