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1) 双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房产证或是通过其他协议对于产权比例进行约定的话,按照双方约定的进行处理。 (2)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个人名下的话,除非有其他协议约定房屋产权,此时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3) 一方婚前首付的房屋,登记在首付方个人名下,婚后由首付方或是另一方还贷的话,此时虽然房屋仍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但是针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需要补偿给对方。 (4)一方婚前全款购置的房屋,婚后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分。 一、婚前个人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因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取得是以登记为标志的,因此判决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应当看房屋产权证如何取得。但因房产证的取得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并受多种买受人以外因素的影响,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于一方婚前首付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产,因其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二、结婚前买房子能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房子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全额购买的,为个人财产。 1、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产权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且房屋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方共同偿还的款项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可由一方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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