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买卖合同、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房产局给回执单,按照回执单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换领新证。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 1、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材料;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