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后能否再起诉 |
释义 | 不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一)一事不再审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已决的争议,不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二)在程序上,对于你的申请仲裁还能再申请法院判决吗这个问题,只有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 一、劳动仲裁是终审还是一审 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劳动纠纷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发生劳动纠纷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当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受此限制,仍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后2年还能财产分割吗 离婚2年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还能财产分割。对于协议离婚的双方,是不可以再要求分割财产的。如果对于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反悔的,应当在离婚后三年内提出,超过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而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撤诉和调解书有什么区别? 撤诉就是撤回起诉,调解时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和解。二者都是在起诉受理后审理终结前。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因为撤诉相当于撤回原来的诉,原来的诉不存在了。调解的话则不可以,因为原来的诉还在,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再受理。此种情况只能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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