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一、口头协议为何得不到发法律保护 口头协议受法律保护。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二、口头约定能否成立 口头约定是能成立的。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未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双方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签订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是真实的,该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