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