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孩入户所需证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 2、政策内有一个孩子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政策内有两个孩子的,提供两个孩子的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申报一个月以上,提交婴儿未在外市县父母户口的证明原件; 5、拟入户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