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所取得开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其进项税的。 1、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发票所载金额可以抵国税25%,包括了发票上开的工人工资、管理费、保险费。 2、常说的劳务发票抵税25%一般指抵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如果用假发票或虚开的发票抵扣国税风险太大、后果也相当严重,这样做的人不多。 3、如果派遣工的薪酬福利四险一金均有劳务公司代发,那么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劳务公司的代理报酬-代理服务费,另一部分是代办费-派遣工的薪酬福利四险一金。 4、现行营业税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计税营业额是全部所得减去各项直接付给派遣工的薪酬福利和为派遣工缴纳的四险一金后的差额。 5、劳务派遣公司的营业额不是发票总数,而是代理劳务费本身,因此发票必须分两行开,才能明确代办费与代理服务费各是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