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鉴定d级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肯定是由鉴定单位出具,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单位工作进程确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危房鉴定d级的标准是地基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木结构构件存在严重缺陷等,房屋鉴定为危房d级的,使用人应当及时撤离。 一、危房鉴定d级是什么标准 d级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和不稳定滑移,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等; 2.砌体结构受压墙受力方向有大于2mm的缝隙等; 3.木结构构件有严重缺陷、主梁产生大的挠度等; 4.混凝土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等。 二、C级危房能出租吗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而C类危房是属于这类建筑,所以是不能出租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三、d级危房如何处理 经鉴定为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宅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应当及时撤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告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限期采取解危措施;对D级危险住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宅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D级危险住宅危及公共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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