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积分入户迁入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处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为6个月)。 [5]入户地址房产证件、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下情况还需提交: 配偶随迁的:结婚证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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