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大病补助的条件如下:1、总工会所核定的特困职工。2、城乡的低收入家庭成员。3、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扶优对象。5、农村的五保对象。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进行生活补助的60年代退休职工。7、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目前大病医保包括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等疾病。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第二条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