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不需要赔偿出租人,出租人也不需要赔偿承租人。 2.如果从刑法角度分析,房东对于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具有因果关系,如果鉴定结果排除了死者被他杀的可能。那么死者的死与房东没有因果关系,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3.住在房东的房子里死了就需要房东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理这种情况下房东向承租方索赔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死者确定为意外死亡,没有人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