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关系和人身权利的区别 |
释义 | 身关系和人身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人身关系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包括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劳动关系等。这些关系不是人所具有的基本权利,而是社会文明和法律制度下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2、人身权利则是指人类作为个体所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与个人的自由、尊严和人格等相关。如自由权、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这些权利是固有的、不可剥夺的,任何个人、集团或者政府机构都不能侵犯或剥夺。 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 1 、平等权; 2 、人身自由; 3 、政治权利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 5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 、社会经济权利; 7 、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 、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这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 2、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纳税;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小到选举权,大到政治自由,都是我们的权利与义务,我们有权行使它们。但是,我们不能违法法律法规,不然就有可能丧失国家给予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所以,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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