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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清偿顺序?
释义
    抵押合同能约定清偿顺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清偿顺序吗
    抵押合同中能够约定清偿顺序。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清偿顺序等内容。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抵押物清偿顺序是:一般按支付处分费用、扣除应缴税款、偿还抵押权人的顺序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能否口头约定
    抵押合同可以口头约定,但如果将来就该抵押合同发生纠纷,有可能会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质押合同的时候,最好通过书面的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什么顺序清偿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能否单方处分抵押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不能单方处分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能擅自处分抵押物。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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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