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通知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
释义 | 法院立案通知无法送达被告人时,可由单位、居委会或邻居代为签收,视为被告已收到;若被告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法院可能会通过短信告知被告立案,具体送达方式根据案件审理程序而定。立案通知书一般在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后三日内下达。 法律分析 一、法院立案通知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法院实行拘传,强制其到庭。如找不到时,可以由他的单位,或者居委会或者邻居代为签收,视为被告已经收到,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院会发短信告知被告人立案吗? 法院可能会发短信告知被告人立案。 要根据案件进入的审理程序的不同,法院会选择不同的送达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法院会采用直传票等书面形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较为简单、法律关系较为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时,法院会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发送微信等较为便捷的方式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三、立案通知书要多久下达 立案通知书一般在决定立案或者不立案后的三日内下达。公安机关收到案件后进行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在三日以内通知控告人。 结语 法院在无法通知被告人立案时,可通过拘传、代为签收等方式强制其到庭,如被告仍拒不到庭,可进行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若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在场,记录拒收情况并留在住所,或通过公告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进行缺席判决。法院可能会通过短信告知被告立案,具体送达方式根据案件审理程序而定。立案通知书一般在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后的三日内下达。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六十六条 收集、调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予以封存。 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可以现场提取或者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也无法现场提取或者网络在线提取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 收集、调取的电子数据,足以保证完整性,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或者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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