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首先应当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其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如果出租方已收取的承租方的押金等费用,应退还给承租方,对于承租方已实际使用房屋的情况,出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费。 最后,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