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人员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3)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